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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非生产性建筑工程
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非生产性建筑工程
三、澄清内容:
至各(略):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处,关于质量员的要求,统一更正为“质量员2人(具备有效(略))”
本澄清文(略),以上澄清内(略),以本澄清文(略),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