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略))、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3〕2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结合(略)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39号),资金1394万元。经县委(略),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略)
正安县财政局:(略)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略)
附件: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正乡振领发〔2024〕20号)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8日
正乡振领发(略)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安(略)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涉及的镇(乡、街道):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略)文件精神,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394万元。现将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合计1394万元。
二、安排计划
本次安排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394万元,安排项目26个。其中:
(一)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资金81.698万元。
(二)安排项目管理费项目1个,资金27.88万元。
(三)安排培训类项目1个,资金70.35万元。
(四)安排到户补助类项目20个,资金1154.85万元。
(五)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59.222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在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略))补助资金计(略),在10日内出具立项评估意见和项目清单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各项目主管部门立项评估意见之日起,在10日内完成项目立项评估意见,并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三)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略),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四)各项目主管部门和(略)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各项目主管部(略)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统筹整(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安(略),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录入备案工作,及时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及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将继续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作为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附件:正安县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略))补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正安县2024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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