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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利用项目
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06m2,主要建设有拆解车间(含客车货车拆解区、小车拆解区、新能源拆解车区)、车辆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公司员工人数共为30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万辆(其中小型车为5000辆,大型车为2500辆,新能源汽车2(略),摩托车为500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