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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 2024 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异议的回复(二)
各投标人:
关于“**县河道采砂规划长河新仓大桥以下段 2024 年度采砂加工承揽项目(项目编号:H5QT(略))”相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的答复:
问题1:第19页投标业绩要求中:①同一合同甲方(招标人)的业绩不重复计分。请问:如何定义如果是同一个招标人,但是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建设地点,业绩是否认同②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请问:合同是否可以作为正在履约的依据还是说合同之外必须业主另外出证明望予以回复,谢谢!
答复:1、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建设地点,同一(略)(招标人)的业绩不重复计分。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等,提供的合同或履约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合同金额。
二、(略)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