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黎县尼屋乡山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西藏-那曲-嘉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略)
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地点:**自治区**市**县尼屋乡麻拉村和萨旺村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0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