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就“2024-2025年度(略)联通爱立信通信设备原厂维保(略)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4-04H-2024-D-C0744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04月24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略)联通爱立信通信设备原厂维保(略)采购项目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公示编号:ND(略))于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
三、成交候选人如下:(略)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兰花广场写字楼6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纪委
监督电话:(略)
邮 箱:(略)
六、(略)
依据《中(略)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略),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略),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略)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略),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