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集中心幼儿园装饰装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城关镇城关镇华芳国际29栋商铺105号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略)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原幼儿园(略)共区域改造,厨房卫生间改造、西侧入口形象改造、电气线路改造,照明、给排水、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维(略)量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月军(组长)、陈**、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略)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略)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略)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省**市蜀山区**路与**路**西100米西环中心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采购人)、(略)(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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