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技术规范中3.5.1投标方应具备累计500MWh以上的储能系统应用业绩,集成储能项目项目不低于5个且液冷电池柜至少具备一个低温应用项目案例(项目地温度≤-40℃)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补充说明:具备低温应用项目案例作为参考项,不作为硬性指标要求,评标同等情况下带低温业绩优先考虑。